拆分中石油为何成为热门话题?
紧接着,曾担任中石油董事长、现任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的蒋洁敏也被查。随着中石油“窝案”的曝光,中石油的垄断体制及其所带来的诸多问题也成为众矢之的。事实证明,任何一个堡垒,无论多么坚固,结局都是被攻破。国内能源体制弊端重重之下,中石油很难逃脱这一安排。虽然中央一直以来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监督,包括各种规章制度和文件可谓车载斗量。但事实与结果说明,国有企业与垄断行业的结合,尤其是非市场的政策性垄断,越来越成为腐败的培养基,也突显了目前经济运行的两大弊端,即腐败与垄断,更不说由此带来效率的降低。然而,国内一份具有较大影响的纸媒近日发表《中石油腐败案不能全归咎垄断》的文章认为,最近5年来,其中的32个国家都不约而同地将本国原有的两到三家石油公司合并成一家。因为全球石油业竞争空前惨烈,只有把企业做大,才有可能做强,获得更多话语权、主动权。对照此背景,我们应该把中石油拆分成十几家更小的企业吗?作者在对“中石油窝案与‘垄断’无关”的阐述后作了上述设问。虽然文章作者极力否定“中石油窝案与“垄断”无关,称建立在中石油属于自然垄断的前提之下,但中石油恰恰属于行政垄断,它的“一把手”与政府机构的“一把手”是可以直接“交流”的,国企高管从政历来都是干部交流的“正常现象”。其实,“拆分中石油”这个问题与当前坊间热议的同样话题不谋而合。在中石油“窝案”被“一锅端”后,一些专家或网友发出呼吁,“拆分中石油”已是当务之急。一个流行的说法是,消灭市场垄断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消灭垄断者。“拆分中石油”就成为彻底清除石油市场的垄断最有效的途径。由于某个行业或企业形成垄断,对政治生态和消费市场形成不利局面时,就必须进行分拆。这在国外是有其先例的。20世纪初,美国出现了诸多著名的托拉斯,除标准石油公司外,还有美国钢铁公司、美国烟草公司等。标准石油公司是美国最早的托拉斯之一。1870年洛克菲勒在俄亥俄州创建标准石油公司,到1879年底已控制了全美90%的炼油业,1882年创建了世界第一家托拉斯——标准石油托拉斯,1890年垄断了美国95%的炼油能力、90%的输油能力、25%的石油产量。1890年,美国参议员谢尔曼促成国会通过了旨在反对威胁市场自由竞争的法案,即《谢尔曼法》。1892年,标准石油公司被俄亥俄州法院下令解散,洛克菲勒将公司重心转移到新泽西州。1906年,美国联邦政府起诉标准石油公司。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定标准石油公司存在垄断,最终标准石油公司被下令解散,分解成30多家分公司。美国100多年前治理公司垄断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目前,许多国家已立法反垄断,由政府承担防止垄断的出现以及在垄断不可避免时对其加以约制的责任。这就要求,政府作为市场竞争机制的提供者,要维护的是公***利益,要扮演的是超然的裁判者角色。因此,要阻止中石油对国内能源的高度垄断,以及产生的高官腐败,政府决策层要做的事就是“分拆中石油”,使之形成多家石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格局。中石油发生如此严重腐败问题,决不是偶然的,而是体制机制存在巨大漏洞的必然结果。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打破垄断,搅活国有企业这团“死水”。事实上,此前傅成玉执掌中海油时在体制改革方面早已经先行一步,例如中海油将油服业务拆分出去,并且已经发展成为世界有名的油服公司。“分拆中石油”之所以成为热门话题,至少让大家相信,中石油已到了非分拆不可的时候了。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这么一句话指出,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改革,体制方面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