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喜平的人物事件

2015年12月3日,经中***山西省委批准,中***山西省纪委对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原书记、局长尹喜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尹喜平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求个人职务提拔,送给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案不办。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为谋求职务提拔,送给他人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尹喜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2015年12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尹喜平(副厅级)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