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武装部长级别
一、地级市武装部长级别
1、地级市的军分区、警备区正职领导属于正师级或副师级职务。
2、直辖市的区县相当于地级市的行政级别,其武装部部长为正师级或副师级。
二、职责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干部的管理。
2.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搞好民兵预备役的登记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3.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抓好全民国防教育。
4.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好各项战备和执勤任务,协助维护好社会治安。
5.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6.搞好平时的兵员征集工作,战时组织实施兵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7.参加武装部的自身建设,完善资料管理。
8.积极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减轻政府和群众的负担。
9.协助民政和有关部门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10.积极配合地方中心,完成党委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地级市一般不会有武装部,地级市一般设有军分区,甚至警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