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限是多长时间

工伤期限的具体时间如下:

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可延长;

2、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未申请的情况下,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费用后,工伤补偿期限一般为一两个月内;

5、工伤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十年以下工作年限且在本单位五年以下为三个月,五年以上为六个月。

工伤认定的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工伤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材料:提供工伤事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医疗证明、证人证言等;

3、事故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4、工伤认定决定:调查完成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5、复议与诉讼: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工伤期限的具体时间为: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未申请的情况下,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费用后,工伤补偿期限一般为一两个月内;工伤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十年以下工作年限且在本单位五年以下为三个月,五年以上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