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限购政策

本地户籍单身人士的限购情况有三种:

1、名下有房的,限购;

2、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有住房不超过2套(含两套),可以买一套住房;

3、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有住房超过3套(含3套),限购本地户籍非单身。

非单身情况就有些复杂了,因为不仅要考虑自己的情况,还要考虑另一半的情况,所以要分为两大类来分析:

一、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1、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2套住房。

2、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买一套住房。

3、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有1套,可买一套住房。

4、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有2套,可买一套住房。

5、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有超过4套(含4套),限购。

二、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是上海户籍:

1、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证明;

2、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