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
永远都不要质疑法律的公正性!法院既然如此判决那就有一定的道理,不是说被人欺负了就能够成为杀人的理由,霸凌者虽然可恨但也罪不至死,陈某因忍无可忍拿出自备的刀捅向霸凌者算是故意伤害,被判八年也算合情合理。
一、因为买早餐陈某和校霸结仇,在被校霸欺负时拿出刀和校霸互搏,最终校霸死亡陈某被判8年。2014年4月陈某因为买早餐和校霸李某发生了争执,之后对方怀恨在心,有事儿没事儿就找陈某的麻烦,事发当天陈某已经被李某欺负了两次,被扇了10多个耳光,还被踩被踢被辱骂,甚至有人还用刀进行威胁,而后陈某被李某等人逼到墙角,这时陈某拿出了兜里的小刀和李某互殴起来,直到两人都受重伤后才选择离开,最终李某重伤致死陈某二级重伤。
按照陈某的父母所说,孩子从小听话懂事学习也是名列前茅,从来不调皮捣蛋,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陈某貌似和他家人说的不太一样,一个不调皮捣蛋的孩子能想到兜里揣刀?被李某一天欺负这么多次为啥不找老师,为啥不打电话给家长?难不成就等着被人堵住然后拿刀互搏这一段?要说陈某是完全的好孩子这事儿有点牵强,最起码他没有表象那么乖。
二、被校霸欺负有很多种反抗或者逃避的方法,没必要将人捅死,下这么狠的手很难算自卫了。学校有霸凌的事儿其实已经不算新鲜事儿了,那部《少年的你》里面的陈念估计还有人记得,虽说霸凌很让人无奈也很让人心痛,但这事儿绝对不只是有杀人这一条路可以解决,当天李某寻衅滋事是事实,殴打陈某多次也是事实,但为啥陈某却一直忍受不还手?就算是兔子被逼急了咬人了,那为啥要捅数刀直至双方受伤后才选择离开?
如果真的是自卫那就应该在刺了一刀或者两刀后赶紧跑,这才是想脱身想远离是非的样子,但从陈某的描述来看,他当时可是抱着和对方你死我活的态度,既然起了杀心又何谈自卫一说?李某是霸凌者不假,但也轮不到陈某在这做审判者,警察局、少改所都是李某可以去或应该去的地方,而不是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躺在殡仪馆,霸凌者就算坏他也是爹生父母养的,轮不到陈某在这充当上帝夺人性命。
最后:学校里的问题校长和老师真的应该重视起来,未成年人除了没成年其他任何方面都不输一个成年人,千万不要把他们当成孩子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