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峰什么时候被执行

2021年4月19日,山西省高级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今年7月16日李俊峰被执行死刑。

李俊峰在缓刑考验期内之所以屡次违法犯罪,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地的司法部门对其的监管不够到位,没有及时发现他缓刑期内考验期内的违法行为。当地公安机关办案不规范,未按规定结案,未按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

一个年轻有着大好前程的姑娘,就因为被搭讪时,拒绝了一个人失去了生命。而那名犯案男子名叫李俊锋,案发后他立即逃离现场,第二天凌晨被抓捕归案。起初是以故意伤害罪抓捕的,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

依照此罪定论便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在致人死亡时,故意伤害罪容易与故意杀人罪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

从李俊锋的行为上来看,他无疑是有意要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即使没造成他人死亡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一审判决中,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李俊峰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严重。且在缓刑考验期存在其他非法行为,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

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照此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李俊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俊峰庭审时,还辩称自己拿刀本来是想吓唬张某的,同时认为属于酒后激情杀人。并疑似患有遗传醉酒精神分裂症,再加上自首等理由,以量刑畸重提起上诉。

所谓的吓唬,所谓的醉酒精神分裂症,不过是他的借口而已。在犯下这桩命案之前,李俊峰就有过不少犯法行为,比如说2017年。当时他尚未满十八岁,便因吸毒被刑拘,只是因年龄并未执行相关处罚。紧接着2019年,在饭店时又因吃饭与他人发生争执,过程中以菜刀将他人脸部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