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防疫员的工资什么时候发

10月31日前完成60%,12月31日前完成100%。

以兴宁区为例,参照2018年南宁市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评要求,中央和自治区级补助发放进度为:10月31日前完成60%,12月31日前完成100%。

村级防疫员经费管理发放实行实名制,补助经费直接发放到村级防疫员卡/折一卡通,各站需保管好考核依据、分配方案等材料以备上级主管部门及监察部门核查,同时将经费发放到账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城区农林水利局备案。

扩展资料:

村级防疫员的相关要求规定:

1、采取以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工作补助的方式。通过整合农业部、自治区、市、城区四级财政核拨的村级防疫员工作补助,打破以前“大锅饭”的方式,以检测的抗体合格率为主要考核手段,按实际参与防疫工作的人数,核定村级防疫员的年度补助等级、金额。

2、城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不再采取原来按每村每月350元标准发放的办法。由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对村防疫员进行出勤考核,多劳多得。

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兴宁区村级动物防疫员2019年防疫工作补助发放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