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死刑犯临死前是怎样度过的?

首先说死刑犯被执行之前,被执行人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死刑犯也称之为重刑犯人。他们通常会与普通看守所在押人犯同居一个监号。看守所与监狱的不同之处在于,看守所归属于公安部门。而监狱则归属于司法部门,二者之间有著本质上的区别。

看守所死刑犯临死前是怎样度过的

一般都会安排死刑犯与其家人进行最后的告别,满足犯人生前最后一顿想吃什么的愿望,安排表现较好的犯人陪同防止死刑犯做出极端的事。一般犯人犯了很严重的事才会被判死刑,在此之前他们肯定是有做好了这种面临死亡的准备,所以内心并不会有太多的挣扎。

本身这种犯人就已经做了坏事,所以承担自己应该要承担的后果没什么不对,这种人被判死刑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值得同情的。相反的我会更加同情那些被犯人伤害到的无辜受害者,生命没了不说,完整的家庭也就此破碎,这可不是一命抵一命就能够了结的事。

最后一夜前与家人进行告别

能够安排死刑犯与其家人见上最后一面,来一个告别其实很有人情味了,能够让他们好好说说话,把该交代的事都交代了,这也算是一个完整的句号。死刑犯的家人其实也很无辜,他们也不想失去这么一个家人,可做错了就是做错了,他们也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改变。能够在死前见上一面,已经是最大的开恩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把钱财方面的事情都安排好,比如有什么银行存款或是遗嘱,也跟家人交代好。

最后一夜前改善伙食

通常在死刑犯被执行死刑的前一天,狱警都会询问下死刑犯有没有什么想吃的,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就都会满足。这其实也跟我们一句俗话有关,那就是“不做饿死鬼”,古代人执行死刑前也是会给犯人吃点东西垫著肚子。这个规定也一直传承下来了。比如吃点好的肉、喝几杯小酒、吃几个水果之类的,狱警一般都会满足。就算犯人没什么要求,狱警安排的伙食也会比往常的要更加丰盛些。说是体面些也好,说是有人情味也罢,这也不算是什么很难满足的要求。

最后一夜前防止犯人自杀安排其他犯人陪同休息

有些极端的犯人会不想面临死刑,要么就是先自行了断自己,要么就是想方设法的逃出,所以狱警都会安排三五个表现好又体格好的犯人一起跟死刑犯休息。不过还有一个说法就是为了死刑犯在死之前可以不那么孤独,所以安排三两个人过去陪著说说话,聊聊天。很多人会觉得死刑犯生前做过很多作恶多端的坏人,受害者都没那么好的待遇,凭什么犯人就有,这其实也可以说是我们的法律有人情味的一点吧。

看守所的死刑犯在知道自己明天就要执行死刑时,会呈现出不一样的表现

大彻大悟型。这类犯人一般在前夜都比较冷静,会和看守的狱警聊几句,该吃吃该喝喝,顺便说一说自己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以及还没有完成的愿望,有的也会说一下自己当时犯罪到底是怎么想的,心态比较好,已经想开了。

要死要活型。这类犯人一般都是之前没想到自己犯罪后会导致判死刑,心里一直有侥幸心理,当知道自己明天就要被执行枪决时,会情绪崩溃大哭,会胡言乱语,时而疯狂时而冷静,也会在被带上刑场时不停的向执法人员求情请求放过自己一马。

亡命型的。这类死刑犯是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既不知道尊重别人的性命,也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临死前是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最典型的就是《西安大追捕》中的魏振海,这家伙背负十几条人命,有的被碎尸的,有的被勒死的,有的被枪杀的,可谓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十恶不赦之徒。这家伙在跪地被枪决时,还狂笑不止。与其说他不怕死,还不如说这家伙已人性丧尽,麻木不仁了。不过,像这类死刑犯是极其罕见的。

色厉内荏型的。这类死刑犯平时表现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脑袋掉了碗大个疤的无所谓样子。一旦死亡真的降临到自己头上,他们就会精神崩溃,魂不守舍,一副贪生怕死的熊样。前些年,我们这有一个强奸杀人移尸的罪犯,当时,警方怀疑其中还有同案犯,但无论怎么审讯,这家伙一口咬定是自己一人所为,就连审讯的干警都说这个家伙骨头真硬。没想到枪决前这家伙两腿抖如筛糠,连路都走不成,吓得疴尿了一裤子,最后有两名两名法警架著胳膊,把他拖到刑场……

痛哭后悔型的。这类死刑犯并非穷凶极恶,他们多属于激情杀人。杀人偿命,自古有之。无端剥夺他人的性命,自然一命相抵。当这类杀人犯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后,都会痛苦流涕,万分忏悔。但世界上什么药都有卖,唯独没有卖后悔药的。这类死刑犯即使被押上刑场,也是泪眼朦胧,满脑子的后悔与不应该。

死刑犯的尸体怎么处理?

执行死刑后的犯人尸体,由i执行机关通知其家属领取并处理。没有家属或者家属不领取的,由执行法院依法进行处理(如火化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珍爱生命,远离犯罪。这既是对家庭的负责,也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人生不求大富大贵,但求平平安安。只有心存善念,灵魂才不会滑入邪恶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