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社事件的事件背景

1930年10月27日,在日本占领下的台湾岛,发生了血腥的雾社事件。这场原住民与日本人之间大冲突,在当时的中国大陆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因为此时台湾正处于日占时期。1895年,一纸《马关条约》让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对于台湾,日本为了掠夺其资源,费尽心机,从1919年开始,日本政府在这一美丽宝岛上,开始建造各项基础设施,比如自来水、电力、公路、铁路、医疗、教育等等。

台湾的原住民没有土地所有权的观念,他们采用游耕,打猎的时候又跟着猎物跑,所以重视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而日本是个现代体制的国家,他们认为土地的资源如果认定不是私人所有,就要成为公有,这样一来,原住民生活的空间日渐狭窄。雾社事件的爆发并非偶然,而是此前长愁短恨的多年积怨所致。

雾社位处台湾中部,风景优美,交通发达,曾经是日本的山地模范部落,也是日本人控制中央山脉的重要基地,不过在日本人的眼中,雾社的赛德克族人无非是蕃族蛮人,化外之流。

1930年10月27日,是台湾神社大祭典,雾社地方照例举行一年一度的盛大运动会,日本人会全部穿上传统和服,便于和华人、山地人区分。赛德克族人认为这是起义的最好时机。第二天,赛德克族人利用运动会,升旗唱国歌为信号,冲进会场,发动总攻击,杀死日本妇孺儿童***计134人。

事件发生之后,日本人立即调动大批警察与军队,在日本正规陆军及警察的进攻之下,抗日雾社的泰雅人退守断崖绝壁,地形险要的山林洞窟。然而他们最终还是为日军所攻破。

参与雾社起义的六个社总人口***计1200余人,有作战能力的壮丁仅300余人。事件致使六社644人死亡,其中290人自杀。

赛德克族人是以上吊的方法自杀的,从当时日本人所拍摄的照片可以看到,一棵树吊了很多人,以至于树枝都弯曲下垂。有的妇女为了让男子没有后顾之忧而勇敢作战,就自己先自杀,十分地悲壮。

雾社首领莫那·鲁道看到大势已去,把妻子打死,也在山洞中自杀,他的尸体没有完全腐化,有一半变成了木乃伊。

1933年他的遗骸被日本人意外寻获,日本人将其送至台北帝国大学,土俗人种研究室作为学术标本。1974年,国立台湾大学在其族人和长老强烈的要求下,莫那·鲁道的骨骸,方返还雾社的“山胞抗日起义纪念碑”下葬。 1915年日本对台湾原住民强力镇压后(1910年~1915年日本实行「五年理蕃计划」),雾社即成为山地模范部落。雾社位于南投县仁爱乡,终年气候凉爽,山翠水碧,交通发达,是一个世外桃源,是日本人控制中央山脉的重要基地。日本人在此设立学校、邮局、警察局、旅馆、医疗机构、樟脑会社等。

日本人认为台湾既归属日本,土地及森林资源当然亦属于日本,所以限制原住民的生活空间及狩猎空间。在雾社一带大兴土木准备充分开发山林资源,并且利用原住民从事各种劳役工作,劳役工作非常辛苦,比如要求原住民把砍下来的树扛回来,以避免损坏树枝,而劳役工作未能配合原住民农耕及打猎期,使其农耕活动及狩猎活动受到影响。日本人又故意到原住民发源圣地「西仔希克」去采伐建筑用材,如此种种是故,让原住民对日本人埋下仇恨。

另外,日人为了防止原住民抗日意识,并且加强对原住民的控制,所以鼓励驻在山地的日本警察和原住民头目的女儿结婚,也就是「和蕃」政策;然而日本警察对原住民妇女常有始乱终弃的情形,例如莫那鲁道的妹妹即遭此不幸,莫那鲁道因此痛恨日本人。还有,日本人极不尊重原住民妇女,时常玩弄原住民妇女,甚至欺骗原住民妇女至日本从事卖娼工作,使得原住民对日本人的仇恨更是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