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C的改名经历

自出生起,赵志荣的儿子就一直使用“赵C”一名20多年。2006年8月份,正在贵州读大学的赵C到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江边派出所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民警告诉他,公安部有通知,名字里面不能有“C”字,要改名。而后,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户籍科也告之,“赵C”录入不了公安部户籍网序。

2007年7月6日,赵C向鹰潭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继续使用“赵C”一名。但是,结果还是“不可以、需改名”。赵C很喜欢自己的名字,认为简单、好记、不重名,同学们还给他取了一个亲昵的绰号“西西”。而且用了20多年,自己所有的档案关系都是“赵C”,要改名牵涉太多。同时,赵C也认为,既然公安机关在其出生时把“赵C”的户口和第一代身份证都给办了,如今又强迫他改名,显然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决定权。月湖公安分局户政科负责人向他解释过这是公安部的文件规定。他上网查询,结果查到有报道说,《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正在起草并征求意见。该条例规定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等多种字样不能用。为了捍卫自己的姓名权,2008年1月赵C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法庭。2008年6月6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C胜诉。

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于2008年6月提出上诉。法院二审时,双方激烈的法庭辩论持续了3个多小时。双方争论的焦点是,“C”是不是《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可以使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在答辩状中称,赵C的名字属于禁止使用的范畴,无法录入户籍管理系统,故无法换发第二代身份证。

在法院的反复协调下,当事双方在庭外都表示愿意妥协,双方最后达成和解。法院于2009年2月26日19时12分对“赵C姓名权”官司当庭作出二审裁定,裁定撤销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

2009年1月15日,“赵C案”成功入选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