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向行驶的车辆左转和右转哪个先行

“右转让左转”。无交通信号灯路口,对向行驶的两辆车一辆右转、一辆左转,两者驶入同一个路口,右转车要让左转车先行。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情况,路段情况:无信号灯、无交警指挥时,事发现场:右转弯车辆未让左转弯车辆,责任判定:右转弯的车辆负全责。

没有信号灯的路口通行方法:

1、右转让左转:如果右转的车辆比较多而且优先通行,左转的车辆就会积压在路口,影响到其它方向车辆的通行。所以右转的车辆一定要让左转的车辆优先通行。

2、右转、左转让直行:如果经过的路口没有明确的指示标志时,右转和左转的车辆均需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过。

3、有让行标志的需要让行:如果路面上有让行标志,有让行标志的一方优先通过。

一个红绿灯路口有两个圆形的交通信号灯,是可以右转的。

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所以这种情况是在右转车道的车辆可以右转。特别提醒:但如果路口设置有“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标牌,这种情况下红灯亮时车辆不可右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