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郭新振,会恨养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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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召开“团圆”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电影《失孤》原型拐卖案件侦破情况。当年被拐儿童郭新振已找到。在谈到未来时,郭新振说,“河南那边的养父母年纪比较大了,对我有养育之恩,也需要人照顾。”他的工作还在那边(河南),因此,他以后还是想留在那边,但是自己假期多,会经常回山东看看亲生父母。

面对郭新振未来的打算,亲生父母郭刚堂夫妻俩说,一切按孩子郭新振的意愿,他愿在哪边就在哪边,不让他受第二次伤害。“结了婚我们可以过去给他看孩子。希望他好好过日子。 只要孩子心里舒服,尽最大努力,把关系处理好,让孩子去孝敬抚育他长大的亲人。”(齐鲁晚报)

看了这个报道和视频后,我真是五味杂陈,心里不是滋味,我能体会亲生父母的苦。

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观点和看法,欢迎更多的朋友就这个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

1. 法律尊严要维护

提起人贩子,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深恶痛绝,因为人贩子将个人的一己私利建立在失去孩子父母的痛苦之上。

卖家可恶,买家(也就是养父母)同样能同情,因为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明知道买卖人口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故意为之,当然涉嫌违法。

至于是否过了诉讼时效,由法律作出判决。我个认为,法律的尊严是一定要维护的,法律的尊严不容任何人亵渎。否则,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谁还去敬畏法律,谁还去遵守。

所以,对于买方和卖方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得到惩罚,不能让违法犯罪人员逍遥法外。

2. 宣传教育要到位

据说,在郭新振所在的这个村子,过去,拐卖儿童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村子的人重男轻女的思想非常严重,九个闺女不顶一个残缺儿。

对于哪一个家买了孩子,大家都心照不宣,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如果真这样,我相信公安机关会一挖到底,帮助被拐儿童踏上回家路。同时,将人贩子绳之以法。

既然这个村子存在被拐儿童比较普遍,从一个侧面说明,加强普法教育、警示教育非常有必要。

我想通过庭审现场进村入户,加强对偏远农村地区的普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打击处理一个,警示教育一片。

做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让法律知识在农村偏远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防止杜绝拐卖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 实际情况要考虑

在这起拐卖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当中,郭新振的父母是最大的受害者,可恨的是卖方和买方(郭振新的养父母),有买卖就有伤害。

让郭新振最难为抉择的是认亲后,何去何去,一边是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一边是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养父母。

唯有平衡好双方之间的关系,或许今后才不会为情所困。

假如,养父母当初稍微懂一点法律常识,知道收买儿童是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报警,就不会给亲生父母带来长达24年的痛苦。

说白了还是养父母太自私,但在对待养子郭新振,却献出了无私的爱,从小没有打过郭新振,还在周边市区给郭新振买了房子,这让郭新振在内心深处很矛盾。

如今木已成舟,郭新振在河南那边又考上了教师,对他来说,继续留在养父母身边,不论基于现实情况,还是 情感 取舍,或许都是最好的选择。

生父母的深明大义,让人心痛,被拐儿童团圆了,给留给我们的警示意义远远没有结束。

只有扎严法律制度的围墙,被拐儿童的人间悲剧或许才能彻底杜绝。

就相关问题和观点进行探讨和交流,***享阳光,***担风雨。

从常人的角度出发,一个养育了你20多年的养父母,也恨不起来。

郭刚堂骑行50万公里,踏遍祖国31省市,花了24年时间终于找到了自己当年被拐的儿子郭新振。

郭刚堂和郭新振于7月11日正式见面,阔别24年的骨肉,终于再次相拥。谈及未来,郭刚堂说尊重孩子的选择,未来郭新振有了孩子,他们夫妇愿意过去帮忙照看孩子。

郭新振目前的打算,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为其养老。同时,郭新振现在在河南还有自己的工作。从郭新振这个决定就可以看出,他并不恨养父母,要恨也是恨人贩子,改变了他的命运。而养父母一家,为郭新振买房买车,还送其上大学,接受良好的教育,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出,养父母家庭对郭新振很好,所以他恨不起来。

对于郭新振而言,一边是养父母,一边是亲生父母,两者都很难做到完美,而且现在郭新振已经面对网曝,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选择,要是不合网友的医院,就会引发网友铺天盖地的批评,其实,此事发现到现在,作为一名老师,郭新振的压力是最大的。

总结:

我个人觉得,毕竟分离了20多年,郭新振和亲生父母还需要一段过渡期,养父母的恩也不能抛弃,而亲生父母为了找他,更是受尽了苦楚,作为儿子,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得权衡好。

网友呢,也多理解,不要动不动就网曝,若此时发生在你身上,你也做不到完美的。

如果你是郭新振,会恨养父母吗?

从养父母的行为来看,郭新振应当恨他们,毕竟,让他从小就离开亲生父母,到一个陌生的家庭生活。更重要的,让亲生父母身心交瘁,到处寻找自己的孩子,这个恨是不能用语言表达的,也是应当将其绳之以法的。只要郭新振向法院起诉,是完全可以追究养父母的法律责任的。

但是,想想这些年来养父母,包括姐姐对自己的好,又似乎很难下得了这个狠心。几十年的感情,还是很深很深的。因此,郭新振不仅没有追究养父母的责任,反而公开表示,不回山东亲生父母处,继续留在养父母身边。一方面,可能是生活习惯了,不想做出太大的改变;另一方面,也是想报恩,保护养父母。可见,郭新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孩子。

不过,做人就应当如此,应当有感恩之心,也要有大度之情。当然,对养父母的法制教育,也是少不了的。毕竟,他们做了严重违法的事,应当接受处罚的。

不会去恨养父母。20多年的养育和陪伴已经让郭新振和养父母之间建立了无法割舍的羁绊。除了没有血缘关系,养父母待他视如已出。养父母唯一做错的事就是买孩子。

再说郭新振2岁就被拐卖了,2岁的孩子对亲生父母能有多深刻的记忆呢?可能在他心里养父母就是父母。亲生父亲20多年的寻找,20多年来吃的苦,对他来说更多的只能是感动吧!虽然他被拐卖但这20多年来他不缺父爱母爱,即使他知道真相渴求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愿望也不会那么强烈。20多岁的成年男人已经可以成家立业了,对原生家庭的感情对父母的依恋只会慢慢转淡。

所以我反而认为现在的结果就是最好的。亲生父母只要知道离家的孩子一切安好就满足了。这二十多年的心酸苦痛也能画上一个句号。孩子活着,过得不错就行了。父母也只能支持孩子的选择,你的孩子不属于你,他有自己的人生!

除了郭新振,全世界上人都会恨他养父母,邹新振只能说目前心情比较复杂,但他不会有恨,你信吗?

会。没有买的,就没有卖的。

就我而言,如果我是郭振兴在亲生父母找到的那个瞬间我会恨他们的,但是冷静下来可能会又不忍心,因为已经被拐卖了,如果不是买人的这家人,拐卖的儿童一定是悲催的!所以,对郭振兴而言, 情感 是复杂的,选择也是复杂的!对亲生父母的同情会随着为人父母,随着年龄的增长会有不一样的变化,而对买他的这家人也会越来越疏远!

对郭振兴而言,这是注定的人生悲剧,也许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会成为极度有情的人,也许会成为极度无情的人!

如果我是郭振兴我不会认买我的人为父母,他们有女儿,还要买一个男孩,重男轻女不是观念,而是缺乏人性!当他们需要儿子付出的时候,那是会加倍的压榨回来了,他们本身就不是懂爱的人,有人认为他们是郭振兴的养父母,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他们都不配为人父母,郭振兴在他们那里与一个宠物没有区别!

如果我是郭振兴,我不恨,但是也会一别两宽,各自安好!这才是对大家的公平,我会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如果不能从心里上接受,可以早早的独立!慢慢的培养感情!

其实亲生父母接受郭振兴的选择,买家两口没有劝郭振兴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谁更爱孩子已经高下已分!父母爱子女,为之计之深远!郭振兴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生活的经历只有弥补了,创伤才能逐渐愈合!

被狼叼走的孩子,狼对他很好,可以一直让狼养着吗?买卖同罪,认贼作父,情何以堪!有许多人都在谈养育之恩,知恩图报等等,如果没有触犯法律,这确实应该被考虑的!但是触犯了法律,法不容情,守住法律的底线是每一个公民对国家机器的要求!守住道德底线是每一个公民应该有的操守!践踏了道德底线,要被谴责,触犯了法律底线要被迫责!

买家买孩子是犯法的,却有一个时效的问题,过了这个时间段,就可以手持免罪金牌,法律的尊严何在?官员在位做的决策,退休后依然会被追责,犯罪行为却可以过了时期不被追责!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郭振兴恨不恨买家其实不是重点,重点是犯罪要不要受到制裁!再凶残的罪犯也有仁慈的一面,也有他温柔对待的人,功过不相抵,是法律的尊严!不能因为郭振兴不恨,就谈什么恩情。

在网上有很多人谈到重男轻女的问题,无论女儿吐槽父母,还是儿媳吐槽婆婆,都有许多人对这个现象深恶痛绝,可是买郭振兴的人,重男轻女、买卖儿童,却有很多人谈到养育之恩,说明 情感 的复杂最难的是父母与子女!

亲生父母养儿是因为想要一个孩子,防老是附加功能,他们希望儿女成才和快乐,买孩子的人,无论他们会不会生养,他们都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亲生父母是为了自孩子付出,买卖儿童的人,是为了自己付出,这是本质的区别!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买郭振兴的人,无论对他多好,他们的付出他一定会讨要的。不过人性复杂,个人认为郭振兴的选择,是不是只是因为买他的人家对他很好,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如果法律不能对买家追责,找到被拐卖儿童,让他们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永远不见不联系买家,让他们人财两空!

法律不追究买家,有一个考虑是怕人贩子对孩子下毒手,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到和买卖人口的人谈恩情,谈感情,不是因为你善良而是因为你傻!

可能会陷入一种很矛盾的情绪当中吧。

他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深知拐卖的伤害以及拐卖这个行为是多么地令人发指。虽然他的养父母不是拐卖者,但他们是促成拐卖的一个环节。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所以他的养父母是脱离不了关系的。

但是他养父母对他很好,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肯定还是有很深厚的感情的,想让他对他养父母怎么样肯定也不现实。

你说他恨吗?这个事情真的只有他自己清楚,毕竟我们对他也不了解。

有的人会恨,有的人会对两个家庭作比较,可能还会庆幸,有的人会陷入纠结。

现在他也做出了选择:继续留在养父母身边,但是有假期也会回去看看自己的亲生父母。

作为一个旁观者,尊重他的选择,但是更多的是为他的亲生父亲郭刚堂感到心痛。

希望以后郭父能够一直开开心心的,好好享受找到儿子的喜悦,好好享受生活。

中国为什么这么多拐卖小孩的?就是因为买卖不同罪!就如同老人倒地为什么许多都没人扶?因为倒地老人讹扶者从没有受到过惩罚!具体事件中不同当事人的选择可以有不同,但做为国家层面,该介入的还应主动介入,该惩罚的就要惩罚,以保护后来者的安居乐业。我一朋友说:若不问罪,我也想去买一女孩,反正当亲的待她,条件也好,将来即使事发,也不用担责,也不怕她会走,多好的事呀!

应该不会。因为养父母本身并没有错。养父母给了郭新振全部的爱,上了大学以后,两个姐姐个父母也竭尽全力给他买车买房。养父母给了他良好的生长环境,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现在也有了稳定的工作。

应该痛恨的是哪些人贩子。人贩子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惩罚。所以郭新振不会恨养父母。

就像他父母说的一样,多了一门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