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搞好百姓问政的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干部作风群众评”系列活动的要求,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宝鸡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我省首个电视问政节目《百姓问政—干部作风大家谈》。节目将社会治理与现代传媒相结合,开辟了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新平台、新途径,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干部作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要在全省推广我市做法,建立健全百姓问政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百姓问政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在作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现就在全市建立健全百姓问政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统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建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依托新闻媒体平台,组织群众面对面对政府部门和行业单位干部作风进行质询评议,通过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议,促进部门、行业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群众性原则。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质询监督,真正做到让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由群众评议。
广泛性原则。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和行业单位(含服务窗口)为主,将涉及行政管理、执法和公***服务职能的单位全部纳入问政范围。
公开性原则。问政对象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工作标准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直接性原则。坚持面对面质询评议,群众当场提问、现场评议,部门单位直接回答、公开承诺、限时办理。
实效性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和干部作风转变。
三、主要内容
1.深化提升《百姓问政》电视直播节目。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坚持突出百姓问政、突出干部作风转变、突出群众反映的困难与问题有效解决的基础上,调整节目结构,优化节目流程,强化现场互动,拓宽征集渠道,拓展节目深度,以扫“四风”、转作风为契机,使节目更贴近群众,更好服务于群众。2014年《百姓问政》节目继续坚持每两周一期,全年计划播出20期。
2.开办《百姓热线》节目。宝鸡人民广播电台在继续办好《行风热线》栏目基础上,开办《百姓热线》节目。热线每周开播一期,以替百姓说话、为政府分忧为宗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通过热线与群众直接对话,广纳民言、集中民智、凝聚***识,及时解决群众关注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推动作风转变。
3.开辟《百姓问事》栏目。在宝鸡日报、政府门户网站开辟《百姓问事》栏目。栏目每周一到两期,让老百姓就身边事、关心事,随时发问,一事一议。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到有问必答、有问必果。
4.开展百姓评议活动。在搞好一年一度的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万名群众评百名科长活动。对政府部门中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收费权的科长,由市政府纠风办、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统一组织进行评议。评议分内部、外部评议两种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测评得分前10名科长授予群众满意科长,提交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提拔任用干部和所在单位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年度考核评优依据;后5名为群众不满意科长,由市监察局集体约谈,并函告所在单位党组,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姓问政制度有效落实以及系列活动的扎实推进,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宣传、人社、文广部门协调,纠风、考核、督查部门督促,电视台、电台、报社、网络等媒体具体负责的运行工作机制。成立市推行百姓问政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相关事项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责任落实。推行百姓问政制度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参照市上实施意见,及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做好辖区内百姓问政制度和系列活动的落实;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出台具体落实措施,主动参与,扎实开展问政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深化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作为百姓问政系列活动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推行百姓问政制度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强化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各部门、各行业要通过公示牌、网络、报纸等多种方式公告职能职责,公开服务承诺,公示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所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事务公开透明,让群众办事有明确标尺,在什么地方办、怎么办、何时办,做到一目了然、痕迹清晰。公示结果列入问政活动重要内容,由群众评议,纳入政风行风测评。此项工作3月底前完成,由市政务信息办、市监察局负责督查。
3.保证问政质量。百姓问政活动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关注民生、促进发展”为重点,突出对部门工作作风的质询和批评,立足于解决问题、提高效能,切实解决关系民生、影响环境、阻碍发展的问题。
4.强化督促整改。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放在突出位置,倾听群众呼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以积极整改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市、县(区)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考核办和督查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问责,确保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改情况要向社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