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剧本(提纲)备案和电影胶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制度和电影管理,提高电影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电影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和进口、出口。?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的各类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动画片和故事片(含上述中外合拍片)的剧本(梗概)备案、电影审查和进口电影审查。?第四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审查管理。?

电影审查委员会和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负责电影的审查工作。?

省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广电部门)可以根据申请,受广电总局委托设立电影审查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持有电影制作许可证的制作单位制作的部分影片进行审查(以下简称属地审查)。第二章电影剧本(大纲)的备案?第五条持有电影制片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以下简称影视文化单位),应当在拍摄前将电影剧本(梗概)送广电总局或相应的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播电视部门备案。?

联合摄制电影的,其中一个单位应当事先办理备案手续。第六条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拟拍摄影片的备案报告;?

(2)不少于1000字的电影情节梗概。电影主要人物、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文化名人等方面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电影),需提供电影文艺剧本一式三份,并征求省级或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三)剧本(梗概)著作权的协议(授权);?

(四)影视文化单位申领《电影制片许可证(单)》,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填写《电影制片许可证(单)》申请书。?第七条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程序:

(一)制作单位向广电总局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实行属地审查备案;?

(2)国家广电总局或实施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出具电影剧本(大纲)备案回执(格式附后)。

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意见的,制作单位可根据录制的电影剧本(大纲)进行拍摄;

对备案的电影剧本(剧情梗概)有修改或者不同意拍摄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制作单位;?

电影剧本需要其他有关机关、专家审查的,需要延长2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制作单位。?第八条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抄送广电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将定期在相关媒体公布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第九条拍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需要提交剧本立项审查的,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剧本立项和成品管理规定》办理。第十条拍摄大型纪录片,需要提交立项审查的剧本,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大型纪录片管理规定》办理。?第十一条中外合作摄制电影应当提交剧本审查,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管理规定》办理。第三章电影审查第十二条国家提倡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电影。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的文化,努力改造文化落后,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第十三条电影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传违反国家宗教政策的邪教和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和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诋毁民族优秀文化的;?

(十)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