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省,海宁市,马桥镇,祝场小学旁边无红绿灯十字路口出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在2015年4月5
这个而事故的责任划分没有问题,一般这样的都是划为对等责任,考虑非机动车是弱势群体,要机动车一方多承担10%的赔偿也没有问题。
既然事故责任划分完了,对方自己要承担所有费用的40%,估计你这个事故协商解决很难,要想尽快解决就是双方协商赔偿多少钱,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赔钱就完事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是走法律程序,要非机动车一方法院起诉你,然后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偿。
首先你的交强险赔偿对方损失如下:
1、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交强险最高赔偿1W元,超过1W的部分,你承担60%,对方自己承担40%。
2、对方的电动车损失,你的交强险赔偿2000元维修费,超过2000的话,超出部分还是你承担60%,对方自己承担40%,同样你的海马汽车维修费对方也要承担40%。如果你的车辆被扣押产生了停车费,车辆鉴定费等,对方也要承担40%。
3、对方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你的交强险最高赔偿11w,超出11W的部分还是你承担60%,对方承担40%。
4、上述所有需要你承担的费用,如果你还投保了商业险的三者,那么你所承担的费用由你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对方的就是他自承担了。到哪有些费用保险是不报销的,例如对方用了不是医保药的费用,车辆鉴定费用,伤残鉴定费用,都不报销的,这些不报销的费用,加在一起,还是你承担60%,对方自己承担40%
5、鉴于这种情况估计私了的可能性基本没有,对方肯定狮子大开口的,所以如果不能私了的,要立即停止支付对方的所有费用,安装时不要再垫钱了,要对方自己拿钱看病,最后一块算。只要不再垫钱,主动权会在爱你手里,垫钱越多越被动。
6、最后就是对方法院起诉你,你是第一被告,你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等着法院开庭审理,怎么判就怎么赔偿,发炎的判决不会太多的,也都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