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继任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1947年通过的“美国总统继任法案”,美国总统一旦离开其职务,将由副总统、参众议会议长及内阁成员,依以下的顺序依序接替其职位:
副总统(参议院议长)→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国务卿→财政部长?→国防部长→ 司法部长→内政部长→农业部长→商务部长→劳工部长→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交通部长→能源部长→教育部长→退伍军人事务部长→国土安全部长
扩展资料
总统选举日
美国在每个闰年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举行总统选举。之所以选择11月,是因为这时收获季节已过,但通常还没有出现严寒。选择星期二,是为了使选民不必在神圣的星期天就要启程前往投票。因为11月1日是万圣节,选举要避开这一天,才选择了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须年满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为美国公民。美国公职只有总统、副总统必须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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