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球有哪些规则和重点?
规则记重点1.场地:球门上方标志不得超过3厘米。
2.器材:球槌两端击球面直径3.5厘米-5厘米,外形不限,但须是直面(斜面)。
3.球队:教练员统领全队对全队言行负责。只允许队长或教练(临场指挥)其中一人提出询问。
4.同队人员须服装统一,穿运动鞋。上场队员佩戴号码标志,队长教练须佩戴标志。
5.两队分数相等时,必须决出胜负。必要时可采取抽签方式决定。
6.球队取消或放弃比赛均判对方12:0即5、3、2、1、1分。
7.球与球接触必须先请裁判确认。
8.自球通过一门后碰撞门后7.5厘米以后的球、球的移动为有效移动不在放回原位。
9.队员的衣袖、裤脚或帽子碰到静止的球移动为无效移动、不犯规。
10.击球时,当球与球门、终点柱接触时,球桘触及该球门、终点柱,即判“间接移动球犯规”。该球恢复原位。
11.只允许一名佩戴教练标志的人进行指挥,不得多人指挥。
12.开球时允许放弃击球,击球员应主动向裁判员示意。其他场合不允许放弃击球。
13.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与终点柱接触,被未过三门的球碰撞终点柱,该球撞柱满分;而被已过三门的球碰撞终点柱,则该球不为撞柱满分。
14.任何影响正常比赛的行为视为妨碍比赛,主裁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警告。
(2)取消击球权。
(3)自球放到界外。
(4)取消过门、撞柱得分。
(5)取消教练员或队员该场比赛资格,被取消资格队员的球拿到场外,当该球此前得分有效。
(6)取消该队比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