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英的英雄事迹
2006年11月14日,兰州空军某部河南籍飞行员李剑英驾驶“歼7g”型号歼击机,在训练结束下降途中,飞机不幸撞上鸽群,当时飞机上还有800多公升航空油,120余发航空炮弹,1发火箭弹,还有助燃的氧气瓶等物品,当时飞机下方有一个化工厂和大量的群众,如果跳伞后的飞机失去控制,坠入村庄,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在生死攸关的16秒里,李剑英看到飞机下方的密集的村庄和人群,毅然决定改跳伞为迫降,先后三次放弃跳伞求生机会,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幸殉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周围的群众深深地为这个优秀的河南青年而感动,他们自发地到烈士殉难的地方为烈士祭奠。空军党委给李剑英追记一等功,并追授“空军功勋飞行人员”金质荣誉奖章。这是空军党委对一名飞行员的最高褒奖。
李剑英曾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