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怎样在重庆申请经济适用房?

外地人在重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人及其***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其***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未享受过的购房优惠政策有: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