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撞交警致死将面临什么样的刑法

按相关的信息,宝马撞交警案件中,检方认为被告人孙浩杰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8月19日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15年3月11日,被告人孙浩杰驾驶宝马越野车行驶至上海闵行区吴中路虹许路口时,因超越停车线被执勤交警茆盛泉纠正。之后,孙浩杰从直行车道径直行驶至左转弯待转区。茆盛泉再次上前指出其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孙浩杰不服从交警的现场指令,驾驶车辆强行加速左转,将正在制止其违法行为的茆盛泉拖拽倒地。这位交警被送医后终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当晚去世。孙浩杰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罪行。

检方认为,被告人孙浩杰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被告人孙浩杰身着白T恤出庭,回答提问条理清晰。他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罪名存有异议,称自己并非有意伤害执法交警;对部分事实也提出了意见。公诉方当庭提出六组证据,包括孙浩杰行车记录仪收录的事发时声像资料等。当日,受害交警茆盛泉的母亲也旁听了庭审,她神情哀伤,潸然泪下。庭审将持续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