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执行及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一、本决定所称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二、属于民事权利确认、行政机关正常业务或监督管理事项的,未纳入审批事项。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已取消的项目继续执行或借审批之机乱收费的,市政府将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四、对于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可以向市监察局举报。
附1: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79项)
部 门 序号 审 批 项 目 名 称 备注 国资委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2国有资本处置审批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发改委
4市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及备案 5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审批 教育局
6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 7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科技局 8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需提供国家科技秘密的审批 民委(宗教
局)9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核准资格及换发清真食品标识
公安局
10对等、非对等国家签证申请审查 11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查 12外国人居留签证 13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签证审批 14边境管理区及往来港、澳、台通行证 15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及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16
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证核发及在特定地区实施爆破作业
的审批
17特种行业登记证 18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19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及焰火燃放许可审批 20核发民用枪支持枪、配购证件及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 21城市拆迁爆破单位及工程项目审批 22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23军工产品储存库技防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 24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
验收
25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审批 26建筑工程位置审批及消防设计审核 27机动车运载超限物品、危险物品通行证核发 28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 29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30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许可 31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 32暂住证核发 33
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工商注册及年检前)消防安
全审核
民政局
34建设墓地审核 35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36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标志设置审批 财政局
37办理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 38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9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 40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免审批 41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购领证的申领 42罚没票据领用证的申领 43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44一般增值税退税及预算收入退库审批 4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相关登记、审批 46国有划拨供地使用权审批 47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 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