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卫队的由来

简介:日本自卫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日本国家军事武装力量。它正式组建于1954年7月1日,根据《和平宪法》第九条及相关国际条约的明文规定,是基于防御和救援的军队。

历史沿革:

日本1945年战败投降后,军队被解散,军事机构被撤消。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重新武装日本,于1950年7月8日指令吉田内阁建立7万5千人的国家警察预备队,并 将海上保安厅增员8千人。

据1951年9月的《日美安全条约》,1952年吉田内阁设置保安厅,改警察预备队为保安队,兵员扩充至11万人,新设海上警备队。

1954年6月9日为适应美国远东战略变化要求,日本政府颁布《防卫厅设置法》和《自卫队法》(通称“防卫二法”),将保安队改为拥有陆海空3军的自卫队,警备队改组为海上自卫队,并新建航空自卫队。规定其任务为维持国内治安,防御外来的直接或间接侵略等。

自卫队受内阁总理大臣指挥监督,由防卫厅负责管理和协调,编制定额为27万。自卫队是战后日本的正规军事力量。

1990年代之后,日本自卫队逐渐开始增加独立军事行动,并开始向海外派兵参与任务。

2006年3月27日,日本自卫队成立统合幕僚监部,开始执行新的作战体制。此前,陆海空三个自卫队分别由各自的幕僚长(相当于参谋长)分别进行指挥,同时辅助防卫厅长官工作。在新的体制下,各自卫队的幕僚长将辅佐统合幕僚长指挥部队。

2006年6月20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正式宣布从伊拉克撤出陆上自卫队,但他同时强调将扩大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范围,承担更多的责任。

2007年3月28日,陆上自卫队的中央快速反应部队正式成立。由反恐特殊作战部队、机动部队第一直升机团和国际活动教育部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