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成绩 异议
1、查分的含义:
(1)不查前三卷,只查卷四。
(2)不复查评卷是否正确,只把卷四的得分重新加一遍。
所以你看不见自己的填涂卡,卷四也看不见自己的答题试卷。
2、查分的历史
好象是03年开始允许查分,好象是04年查回来的人有一定的比例,此后,查分就很少有成功的了!
3、查分好象需要交纳10块钱。
4、结论
对于总分很接近360分,而卷四分奇低的朋友,例如只有70分左右的,去申请查分,看看运气吧!
为查分的朋友祈祷,祝查分的朋友好运!
另外:2010年司法部关于异议查分的规定是: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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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分啥都看不到,就是你给当地司法局递交一个申请,人家查了告你是否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