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河南万吨小麦被忘7年后全变质,你怎么看待这一事件?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发生了1.62万吨小麦失去利用价值,甚至连猪都不能够饲喂了,对于这样的事件,我们看看中储粮是怎么说的:
5月8日晚,中储粮总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有部分媒体报道“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中储粮河南三级粮官噤声”之后,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立即了解有关情况,现声明如下。报道中所提长期未出库的1.62万吨最低收购价小麦,于2010年由河南分公司所属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委托金硕公司收购。由于2010年个别地区灾情较重,收购的部分小麦品质不符合国家要求。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部署,实行统一封存,统一组织定向销售给饲料及工业酒精加工企业。2014年6月,该批小麦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定向拍卖销售后,金硕公司因自身利益未得到满足,拒不出库。(中新网2017-05-08)
这是一桩性质非常严重的腐败案件,里面涉及的利益各方置国家财产于不顾,徇私枉法,一方面套取国家财政资金,一方面损害了国家粮储政策。相关的小麦被收储后,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套取国家的财政资金,每年拿着国家在粮食储备的专项补贴资金。不做事情,就靠这些粮食为他们创造效益,这是严重的不作为行为,是一种玩忽职守的罪责。1.62万吨小麦,以单产500斤计算,得要6.4万亩的上等良田化费大半年的时间才可以栽培成功。其中多少农民辛劳的汗水啊!就因为这些懒虫和蛀虫,把这些巨额的国家财富白白浪费掉了,不仅如此,这个粮库光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就高达5000万!这些资金,不需要经过劳动,不需要经过投资,躺在仓库里就可以拿国家的钱。无疑,这是一种老鼠攫取国家财产的行为啊!
事情还需要有追溯机制的,这些害人的蛀虫为什么能够屡屡套取国家资金呢?一仓库粮食,存放时间达到7年!那么,我们的财政审核部门在干什么?粮食有存放7年的必要吗?还有,这些财政资金的监管部门在哪里?他们又怎么说?实际上,这些行政人员都有不作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国家财产的损失。无疑,他们是需要负起责任的!
如果没有人举报,那么,这些储备粮会继续存放到什么时候?而一旦举报了,他们就匆匆忙忙的毁灭罪证!以前的渎职行为,导致了国家财政资金被非法侵吞,而且去向不明,这,必须严厉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玩忽职守,渎职,非法侵吞国家资金···········每一罪责难逃!某网站做过调查,民意反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