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是个什么部门
是国家行政管理机构,重点负责管辖区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的计划与管理、组织公务员招聘与竞聘上岗、组织职工工作考核、工资计划与审定、职称评审的组织、大学生就业指导、人才交流、军转干部分配、高技能人才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研究制定管辖区内人事人才发展战略规划,拟定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并负责检查监督和执行。
(二)综合研究管辖区内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党政机关定岗定员政策规定 。
(三)负责管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并控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管理工资基金;负责管辖区内人事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
(四)组织指导管辖区内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执行并完善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配套的单项政策法规;指导管辖区内国家公务员交流、竞争上岗工作,核定正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职数;指导检查管辖区内行政学院培训工作。
(五)组织指导管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和年度考核工作,研究制定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测评的办法。
(六)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管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员的宏观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负责赴国(境)外培训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管理专项经费;研究拟定管辖区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指导归国留学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负责全市学科梯队建设,组织指导享受政府特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长特别奖、省重大科技效益奖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管理哈尔滨市人才发展资金。
(七)综合指导管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并进行宏观管理和结构调整;负责管辖区内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资格评审、考核和聘任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和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研究制定、指导实施管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和评审及工人技师的考核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管辖区内人才资源(包括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规划,负责综合管理、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和表彰奖励工作。发展、规范管辖区内人才市场,负责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审批与日常管理,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管辖区内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研究拟定管辖区内人才流动政策法规;承担管辖区内引进经济建设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工作组织实施;负责管辖区内跨省市人员调动的审批、重点单位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和随军家属及离退休转业军官家属子女的易地安置工作。
(九)负责管辖区内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流动人员的人事代理及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承担引进国内来哈非国有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为其管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提供有关服务;承办管辖区内党委招聘、选拔、测评和评价推荐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及资格认证事宜,测评和评价推荐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负责管辖区内刊(播)招聘人才广告核准与代理服务、人才信息网络建设,审批与管理网络人才中介机构,开展人才素质测评及评估工作,发布供求信息;组织管辖区内人才市场从业人员、短缺人才培训,负责非在职“五大”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组织实施管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改革,拟定地方政策法规;综合管理管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资性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福利费;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管辖区内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离退休费;负责管辖区内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医务劳动鉴定、因病退休退职、遗属定期困难补助、建国后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人员享受特殊待遇工作;组织实施市直机关、管辖区内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疗养;协调管理和指导管辖区内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退休人才资源开发。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编制、组织实施全市团职以下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计划,负责转业军官家属(干部身份)的安置和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转业军官培训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管辖区内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制定奖励办法,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实施奖励表彰的活动。
(十三)指导协调管辖区内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事宜。
(十四)代市政府承办管辖区内党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十五)指导协调管辖区内人事人才工作,负责管辖区内人事科学研究、综合调研、信息宣传、信访、争议和仲裁及人事人才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工作。
(十六)承办管辖区内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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