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童划伤十辆汽车被索赔二十万,家长表示别和孩子计较,法院怎么判的?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女童父母赔偿4S店7万元。判决结果并没有让4S店经理满意,而后双方又经过协商处理,才达成一致意见,女童父母赔偿了4S店7万元,才让这件事情了结。
熊孩子生活中无处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教育是大事。有很多家长,就因为纵容、溺爱孩子,为孩子犯下错误买单。广西一位女童,在父母带领下来到了奥迪4S店内看新车,进入店内后,夫妻两人全被车辆吸引,也就疏忽了对孩子看管。
正是这一个疏忽,让孩子划伤了店内10辆新车,其中一辆车售价,更是超过了百万元,女孩做法给夫妻两带来了麻烦。4S店经理看到新车被划伤,既心疼又恼怒。找到女孩父母后,讲明了事情缘由,同时要求对方赔偿20万元,作为新车补漆、折价损失。
面对这样一个赔偿,女童父母难以接受。他们可以承担新车补漆费用,但不能接受4S店开出20万元赔偿价格;对经理所说的折价损失,也并不认同。因为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使得经理一怒之下,将夫妇两告上了法庭。
法院依据相关法律,以及事情详细经过,做出了判决。判决结果女孩父母,需要就划伤车辆情况,赔偿4S店7万元。至此这件事情才告一段落,虽然没有达到4S店经理预期,但判决结果,也为4S店挽回了部分损失。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从这件事情中,也让我们看到了,孩子教育有多么重要。如果夫妇俩在看车时候,能够将孩子看在眼中,或者抱在怀里,也不会有后来不愉快情况发生。
孩子年幼不懂事,其行为需要父母约束教育,作为孩子监护人,我们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和义务,理应为孩子犯下过错买单。
这件事情中,夫妇两人愿意为孩子犯下错误买单,只是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夫妇两人认为,他们只应承担车辆补漆费用,而4S店经理,则认为车辆补漆后,就不能算作新车,对销售和价格有很大影响。
面对4S店20万元赔偿主张,法院也没有支持,而是秉承客观事实原则,判决夫妇俩赔偿7万元,弥补给4S店带来损失。虽然不用支付20万元赔偿,却还是平白无故,损失了7万元,这样情况放谁身上,都会感到伤心难过。
我想孩子在经历这件事情后,也会吸取深刻教训,今后不再做出划伤汽车事情。在这件事情中,你会支持4S店经理,还是女孩父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