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杀是什么心理?

“自恋型的爱情”,自恋型的爱情只重视自己的感受与看法,只介意自己的成功与失败,他们没有能力建立人我之间的心理疆域(EgoBoundary),也不考虑现实环境的条件,常常误以为自己的想法与感受就是别人的想法与感受,所以,一旦触及爱情,只要自己很喜欢对方,便认为对方一定也很喜欢自己,无法了解对方的性格与想法:像是不重视对方的价值观、不注意对方的生活习惯、交往的过程中也不能同理对方的感受、甚至忽视对方的家人与朋友,因此常常造成双方在爱情关系上认知的差距,自恋式的爱情无法忍受别人的任何批评或忽视,一旦遭到拒绝,就以为自己的全部被否认,自尊心下降、感到人格受损受辱、内心产生强烈的气愤,好象世界末日一般,这些以自我为中心的想法,使他失去客观评估环境的能力,现实感消失,如果性格又相当冲动,自我控制不良,外向倾向的人容易犯下杀人的错误,而内向倾向的人则以杀解决问题。

杀,不是健康爱情所带来的结果,有许多人的爱情虽然不至病态到致人于死的程度,但是分手、三角关系、外遇、离婚的案例却在精神科的临床上比比皆是,使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爱情完美的面具背后存有一股危险的毁灭力量,爱情与个体的自我形像有关,特别是童年时期的发展过程与依附经验,我们所寻找的对象其实只是满足自己内在的需求,或是重新找寻儿时父亲或母亲的影子,好使我们回到依赖父母的早期经验里,病态的两性关系往往建立在“***生”的状态之下,没有独立的个体存在,因此不能忍受关系的消失或是对方的离去,“***生”意味着没有对方,我将显得懦弱、微小甚至不存在,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一种极端的依赖,因此,如果对方要求结束爱情关系,那么我这个人会因为爱情的消失也跟着被毁灭了,例如在男性主义的价值思想上,常常误以为女性的依附才是男性勇猛与自信的来源,因此女方的离去,使一般男人觉得自尊扫地、人格消失,具有冲动性格的人往往便在这样的心理历程中作出令人不敢置信的死亡行动,虽然在临床上情杀的案例并不多见,然而一旦发生,却是不可收拾,而其它大部份的案例,则是在失恋或离婚后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忧郁沮丧与焦虑,我们建议面临这样问题的人尽早到医院的精神科求诊,让专业人员加以协助。

爱情关系的确有转化或破坏双方内在世界的潜能,不过,不要对爱情失去信心,健康的性格是懂的爱与分享的个体,只是在良好的关系建立之前,必须培养出独立的性格与处事态度,在个体独立之后,我们才能在爱情中寻求身体、情绪、智性与道德的亲密关系,个体需要重新面对并参与自己和伴侣的内在世界,换句话说,情侣们藉由交换各自的外在生命故事,参与彼此的内在世界,并将之整合到爱情关系中,而使双方进入另一种境界的成熟,在这过程中,我们才能渐渐脱离病态的***生关系,即使面对关系的结束,也不会因此感到惊慌失措,觉得全世界都在你的眼前消失,因此,一个良好的爱情关系是可以坦然面对任何一方说“再见”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