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办理需要注意些什么?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下列情况除外:
1、60周岁以上或身患疾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身份证件(患病的须提供县级以上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应证明)。
2、18周岁以下的可由监护人代办,监护人须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3、在长沙投资、任职、就业、就学、学习、接受培训、从事交流活动的台湾居民首次申请证件、居留签注,需由本人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次申请可由所在单位代办。代办单位应出具公函,并指定人员办理。代办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件。代办单位在被代办人与代办单位关系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除办理证件快递外,证件领取由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出入境管理办证中心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交领证回执并交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