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刑案符合死刑从宽原则吗?
10月10日,福建莆田秀屿区平海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为一家祖孙四代,其中,2人死亡、3人受伤。10月11日,莆田公安局秀屿分局发布协查通报称,经侦查,55岁男子欧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据媒体报道,与欧某同村的知情人士称,嫌疑人作案动机或因房屋建盖纠纷。
有知情人称,2017年,欧某向当地政府申请了危房翻盖,房屋新建手续批出后,欧某便将原有400平米的房屋拆除,欲在原有土地上建盖新房。据知情人称,死者为欧某邻居,曾多次联合附近居民阻挠欧某建盖新房,导致欧某一家无处可归,在临时搭建的雨棚居住六年。案发前,欧某居住的雨棚因台风倒塌,雨棚残片掉入死者家中,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死亡、3人受伤肯定谈不上情节较轻,但此案符合死刑从宽原则吗?
世界上有过半国家都已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死刑,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另外死刑的执行也可能销毁重要人证;例如在美国有强暴犯因DNA测试而在21年后平反的例子、澳大利亚也有在处死后18年发现是冤死的例子。而我国虽然保留了死刑制度,但对死刑采取一种审慎的态度。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这也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保留死刑的规定充分体现宽严相济政策“严”的一面,死刑从宽原则则体现了“宽”的一面。
在我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而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是否从宽: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主观恶性;行为人的危险性;案件的社会效果;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还有比如行为人如果被执行死刑,其他犯罪线索会就此中断,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无期徒刑等等。总之,考虑的方面比较多,此案是否符合死刑从宽原则需要等待案件侦办结果才能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