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人身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1、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2、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二、财产权,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
民事义务:
1、根据义务发生的根据,民事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2、根据义务的内容,民事义务可分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3、根据义务与义务主体的关系,民事义务可分为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