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疗养一般几天
单位疗养一般五天。
疗养假的规定如下:
1、 休假时间: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正式工作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六天;满十年至二十年者休假十天;满二十一年以上者休假十五天;
2、 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3、 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四十五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四十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已享受其他假期规定(不含节假日)的人员(如享有寒暑假的教师等),不再享受本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本休假规定的,可以补足;
4、 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未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国家对职工疗养的规定如下:
1、职工在一定年限内,有权享受法定的疗养假,疗养假是指职工因工作累积疲劳或者因职业病需要治疗和休养时,用于休息、调整身体、恢复精神的假期,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的疗养假期限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2、职工在疗养期间,如果需要进行治疗和休养,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给予一定的疗养费用补贴,具体标准由单位制定,并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后执行;
3、职工疗养期间,可以选择在单位指定的疗养场所或者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休养,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符合标准的疗养场所,或者向职工提供一定的补贴,让职工自行选择疗养场所。
综上所述,对职工疗养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职工身心健康,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促进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