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中华人民***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由什么机构何时选举产生的,主席是毛泽东,有几位副主席?20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举行。中国***产党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单位的代表(含候补代表)***662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代行了中国的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同纲领》;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了新中国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和国,国都定于北平(1949年9月27日改名为北京),中华人民***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国歌未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国旗定为五星红旗。会议选出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同时选举出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56人。会议还选出了由180人组成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
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使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组织上完备和固定下来。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但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并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