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国栋的主要经历
先后在山东省司法厅、省委政法委工作;
2000年12月至2004年5月,担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4年5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山东省委政法委执法督察处处长;
2006年12月至2012年1月,历任日照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日照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2年1月,担任泰安市副市级干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年4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槐国栋为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
先后在山东省司法厅、省委政法委工作;
2000年12月至2004年5月,担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4年5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山东省委政法委执法督察处处长;
2006年12月至2012年1月,历任日照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日照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2年1月,担任泰安市副市级干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年4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槐国栋为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