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留守妇女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的外移,在我国农村社会出现了一个独特的留守妇女群体。由于丈夫长期外出打工,妻子留守家庭,她们肩负着本应由夫妻双方***同承担的生产劳动和家庭抚养赡养责任,这些妇女被称为“留守妇女”。留守妇女并不是一个完全同质的群体,由于从事的生产活动,自身素质,家庭和社会关系的差别而分为不同的类型。农村留守妇女是我国特色工业化和城市化模式下出现的独特的社会群体。 丈夫外出打工后,留守妇女承担着家庭中的生产劳动、孩子教育、老人照料等责任,多重角色的扮演加重了留守妇女的生活和心理负担;但是责任的承担并没有带给留守妇女自身更多的发展空间,留守妇女在家庭权利结构中的地位取决于妇女的经济收入能力、个人素质以及文化价值观念等因素,而与留守妇女承担的家庭责任的量的相关性不大;沉重的家庭和劳动负担对留守妇女闲暇时间的挤压,进一步造成了两性之间发展的不平等,限制了留守妇女的发展空间;留守妇女社区公***事务的参与率有所提高,但女性在公***生活中的弱势地位并未因此而获得根本性的改变;分居生活对夫妻感情没有造成普遍的负面作用,但是农民工婚姻较之其他农民家庭而言却隐含着更多的不稳定因子;丈夫外出打工,对留守妇女造成的心理负担大于因之而获得的某种精神满足和愉悦。 改变中国社会的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是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根本出路,但是由于制度惯性的作用、中国特殊的国情以及根深蒂固的社会性别分工模式,在可以预见的历史时期内,留守妇女现象还将在中国农村社会继续存在。在农村生产力水平,城乡二元结构和社会性别文化未发生历史性转变之前,现阶段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可行的思路和对策应该是通过具体的社会政策与措施引导,改善农村留守妇女的生产生活状况,提高她们自身的素质与能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为她们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条件,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