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中生称要自杀警察到场后连开13枪将其射杀,警察开枪的依据是什么?

美国警察接到一高中生要自杀的报警,到场之后却连开13枪射杀了高中生。涉事警察开枪的依据是表示自己当时的处境很可能被伤害,被阿尔开的车撞到。

这个案件发生在18年1月20日。17岁的男高中生阿尔伯斯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发文说自己要自杀,被他的朋友们看到了。朋友出于担心报警了,欧弗兰帕克调度中心接到他们的报警,克莱顿?杰尼森(Clayton Jenison)和瑞恩?纽伦(Ryan Newlon)2名警察响应了报警电话,赶往阿尔伯斯的住处。

两名警察到了阿尔家之后没有联系阿尔,也没有敲门,就在阿尔加外面附件停留,甚至纽伦还回去巡逻车中拿自己的手机。之后开着自己家的面包车的阿尔回来了,车库的门打开,阿尔驾驶着车慢慢的倒车进入车道。此时警察杰尼森站在车库的右侧,处于车子的右后方。

杰尼森向车辆喊了3次停车,车辆并没有停下来,随后杰尼森就向面包车开了两枪。面包车听了一下之后,突然倒车加速并转弯倒向车库,杰尼森再次向面包车连续开了11枪,之后面包车停下来了,向前滚出了车道,而驾驶车辆的阿尔也已经死亡了。

杰尼森在之后对自己同事和调查人员表示以为他要撞自己。而美国的法律规定如果警察在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是有权利开枪射击对其生命造成威胁的人。但是之后有专家质疑杰尼森在出警中的一些不当操作。首先是没有表明身份,之后是他的一些行为让自己处于被撞的危险中,同时他开枪的位置是不可能会被车撞到的,但是在调查中的调查组明显是偏向于杰尼森的。

所以不知道杰尼森的出警是否符合要求,但是他所谓的开枪是因为感觉阿尔要撞他似乎很难让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