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盖章和签字、盖章的区别
签字盖章和签字、盖章的区别是签章指签字盖章的合称,签字即自己写自己的名字,盖章通常是在文件、纸张及书画作品等事物上加盖印章。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者盖章对于合同的生效,二者之间是选择关系,要么签字要么盖章。
签章:“签字、盖章”的含义,这个顿号的作用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即表示签字与盖章时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
签章:指签字盖章的合称,即在当事人的姓名或单位名上加盖印章,其作用有双保险的意味,签章是根据个人签字的样式刻的印章,本人可以授权在一些情况下使用视同个人签字。一般合同上说的签章是指授权人签字和公司盖章两个动作。
签字:即自己写自己的名字,尤其为表示同意、认可、承担责任或义务,人们对签名是有一定要求的,签名代表着同意,并产生法律效力,在法律上赋予了文件以真实性。多指在文件、纸张、条幅、或纪念物品上亲笔写上自己的名字,表示证明、纪念或决心等。
《中华人民***和国票据法》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第八条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第九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