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精神不正常”和“亲属的谅解”都没能留住吴谢宇一命?

备受关注的吴谢宇弑母案宣判,福建省福州市中院依法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天上午她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完成了对吴谢宇的会见,吴谢宇向其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吴谢宇就在自行辩护中表示认罪认罚,同时恳请法庭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他说他正在写自述材料,希望这份材料能给世人以警示作用。死刑判决宣判后,吴谢宇父亲的朋友和家属均表示不满判决结果,希望不要判吴谢宇死刑。吴谢宇姑父曾签署谅解书,还表示会支持吴谢宇上诉。

刑事谅解书是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从轻的作用。

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谅解书中需写明造成受害人伤害的事实,并应当写明双方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司法机关同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处罚。

死刑无疑是吴谢宇为杀害母亲付出的代价,根据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在某一罪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即使还有其他罪也要被吸收,所以,他有没有犯诈骗罪和买卖身份证件罪,都改变不了死刑的结果。

这起死刑判决无疑符合大多数人的正义观。由于目前只是一审结果,如果吴谢宇上诉,还将进入二审程序。事实上,一审宣判后这几日,人们除了对吴谢宇为何从一个学霸、外人眼中的乖孩子,变成了一个残暴的弑母凶手的原因十分不解,更有一些媒体谈到“其父朋友和家属:不满判决结果”,他们曾希望不要判吴谢宇死刑。

吴谢宇在庭审时提到的杀人动机,还是因为“爱妈妈”。法庭审理也查明,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的生活已失去意义,遂产生杀害其母的念头。如此杀人动机尽管非常冷酷,但难免还有一丝令人同情之处。这或许也是还有人不希望吴谢宇被判死刑的原因。

然而,死刑最凸显的是刑罚的报应和预防功能,且首先侧重于报应,即所谓恶有恶报,同时,对于社会其他人也实现了威慑和预防的目的。就杀人手段和后果而言,吴谢宇趁谢天琴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连续猛击谢天琴头面部致其死亡,对此评价为“罪大恶极”一点不为过。

正如一审判决书所言,吴谢宇为故意杀人,实施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且弑母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看来,对于这样的判决结论,无论是有亲属谅解,还是对吴谢宇假想动机的同情,恐怕都难以改变死刑的命运。当然,这起案件还处于诉讼过程中,哪怕是吴谢宇不上诉,还有最高法的死刑复核程序,因此,这起死刑案件的“不确定”还将持续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