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孩写信求助“跪求叔叔阿姨帮助”,能强制要求孩子母亲抚养吗?

这则新闻令人泪目,男孩说的一点都不错,他是这个社会上?最苦、最难受?的孩子。在法律上说,男孩的母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即便她不愿意抚养,也可以强制要求其抚养孩子或者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男孩叫张景宇,陕西汉中人,今年才10岁。可10岁的他,已经经历了许多成年人都未必经历过的痛苦。在他1岁零2个月的时候,父母就选择了离婚。而这个孩子,就跟母亲回到外婆家居住,他父亲又因为长期酗酒去世了。2岁的时候外婆也去世了,不久后,外公也去世了。

而男孩的母亲,早已经又改嫁重组了家庭,母亲将他送给另一户人家抚养,哪知这户人家有自己的孩子后,也不要他了,便把他又送了回去。但是,男孩母亲改嫁的家庭,男主并不接受这个孩子,加之两人结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他母亲便让她独自一个人寄住在外。

男孩独自在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没钱,吃不起饭,一天只吃一顿饭,?即学校里的免费午餐。由于营养长期跟不上的缘故,虽然10岁了,但身高、体重却只有正常孩子的一半。

无奈之下,男孩只能出此下策,向社会寻求帮助。希望好心人士提供帮助,帮他解决温饱问题,渡过困难时期,不能丢国家的脸。同时,他希望可以换一所学校读书,因为现在的学校太远太远,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要出门,晚上放学回家天也黑了,他感到很害怕。

在求助信中,男孩真诚地跪求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的帮助,长大成人后,一定会报答帮助过他的好心人,回报祖国的培养。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核实,当地民政局此前声明称,男孩在信中所言基本属实。并表示,有关部门已开展工作,尽力满足孩子的两个愿望。此外,当地部门已经与男孩母亲沟通,孩子母亲已经答应就近照顾他。

笔者观点:

这就是命,男孩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接下来的悲惨童年。而造成其童年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就是他的至亲,父亲与母亲。

在孩子1岁的时候,其父母就选择了离婚,多么铁石心肠的父母?幸好有可以依靠的姥姥、姥爷,但姥姥、姥爷的相继离世,再一次把他送至孤独的深渊。母亲更不是人,把他送给别家抚养,而这家人对他无疑也没有感情。继父也不待见他,导致孩子一个人独自生活,小小年纪便体验了生活的至苦。

但是,我相信,男孩的命运不会一直悲惨下去。在经历了这么多的痛苦的童年遭遇后,他的未来必定飞黄腾达。正如他信里所说?不丢国家的脸?回报祖国的培养?!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一定能够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