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人员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人员再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携带双方的离婚证明;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3、三张大二寸免冠照片;4、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后,离婚证明可以丢弃,因为再婚后与前次婚姻的法律关系已经解除,离婚证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再婚后的婚姻状态已经更新,不受前次婚姻状况影响。
身份证的办理流程:
1、准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或临时身份证;
2、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政科或指定的身份证办理中心;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提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部分地区可现场拍照;
5、采集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
6、缴纳规定的工本费用;
7、领取凭证,等待身份证制作完成后领取新身份证。
综上所述,离婚人员再婚需提交离婚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三张照片,并咨询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登记后,离婚证明可弃,因新婚姻关系取代前次法律关系,不受之前婚姻状况影响,确保法律手续的顺利过渡和个人状态的正确更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离婚后再登记需要离婚证吗需要离婚证。离婚后再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需要双方的常住户口簿或者是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