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如何申请办园

开园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齐全证件。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4. 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5.良好素质的幼师,讲卫生的厨师。

6.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申办程序

1. 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2. 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当地教委。申报材料包括: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办园的要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办园的,则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3. 考察:当地教委联同卫生局、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会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4. 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当地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县幼儿园等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