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查,女记者混入精神病院,后来怎样了?
在1885年匹兹堡《快报》上,曾有这么一段话:体面的女人,只能深居简出,等待男人们来娶。如果哪个女人不幸没能嫁出去,她只能待在父母或亲戚家中,当一个不要报酬的管家或做一个保姆。可以看出,即使是19世纪末的美国,社会对待女性同样不公,她们没有和男人平等的地位、平等的权利,甚至没有发出“呐喊”的资格。
伊丽莎白·简·科克伦,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科克伦的米尔斯,她是一名伟大的作家,也是一名力图“求真”的记者。她曾在遍地老鼠的制瓶厂里连续工作14小时,只为了书写车间女工们的疾苦;她曾前往墨西哥实地考察,通过报纸诉说墨西哥妇女的遭遇。在她成为《世界报》的记者之后,便立即准备前往纽约的一家精神病院,收集那里的第一手资料。
不过,要进入精神病院,首先就要成为一个精神病人。1887年,科克伦站在家里的镜子面前,不断调整自己的神态表情,她要模仿精神病,并让自己的脸部肌肉逐渐适应。随后不久,她住进了一家名为“娜丽·莫雷诺”的家庭旅馆,并故意在当晚制造事端,让其他房客畏惧她,厌恶她,直至有人忍不住报警,最后把她送进警局。
科克伦被房客们集体起诉了,当她站在法庭上时,她声称自己对当晚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什么都不记得。几名医生当庭便对她进行了检查,他们都认为科克伦患有精神病,而且“没救了”。因此,法官在充分考虑医生们的意见之后,决定把她送到布莱克韦岛。科克伦开心极了,因为那里正是她的目的地。
进入精神病院之后,科克伦被吓了一大跳,只见遍地的食物垃圾,到处乱爬的虫子,生硬的面包和灰色的肉。科克伦忍着呕吐的感觉,一直被带到自己的房间——只有一张破烂床。科克伦发现,精神病院里的医生们不但毫无医学常识,甚至还十分暴力,他们勒住病人的脖子,往她们的嘴里不断灌入药物,完全不理会正在痛苦哀嚎的病人。
实际上,自从科克伦踏入这里的那一刻,便不再装疯卖傻。可是她很快发现,如果不承认自己是一名精神病,反而会加快她成为精神病的步伐,她表现得越正常,医生和护工们越认为她有病。科克伦曾亲眼见过一个精神完全正常的女人被医生带走,他们强制那个女人在直背长椅上从早晨六点坐到晚上八点,不能动,也不能说话。
自然,科克伦也遭受过同样的待遇,只不过她知道,再过几天就会出去。最终,在《世界报》律师的帮助下,科克伦离开了精神病院。前来接她的同事们,都看到了她满身的伤痕与破烂的衣服,然而科克伦却笑了笑,说这算不了什么。几天以后,科克伦写下了精神病院的种种黑暗,并在后来出版的《疯人院十日》一书中进行了详细表述,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