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实际出发我们确立了什么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按劳分配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收入分配的一项重要原则。

这就决定了在分配中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以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按劳分配介绍:

是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

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将劳动所得全部分配给劳动者,不产生剩余价值。

对于我国的收入分配方式和分配制度,苏海南解释,我们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就包括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一般而言涉及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收入。财产性收入是增加居民收入不可或缺的渠道。

同时,苏海南表示,我们国家进入到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特别是去年我们迈入高收入国家门槛后,老百姓更期望***同富裕,而不是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开,所以对过快暴富的现象,人们也希望国家运用税收、法律等相关手段进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