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的时候真的是乡下佬打英国正规军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不过这也正体现了北美军队里的质量的参差不齐。

在独立战争前夕,北美十三殖民地人口不足250万,其中大约20%是效忠派,还有20%是黑奴,据估计适合服役的青壮年男子大约有30万,没有海军,只有一群分散在各地的民兵。美国民兵源自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民兵传统,最早的法律溯源可以追溯到英王亨利二世(1133-1189年)时代的《武器法》,该法案授权国王可以从成年男子中征集自备武器的民兵以保卫王国。

1606年,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的三艘小商船航向新大陆,船上没有职业军人,移民们清楚未来将面临的威胁,知道他们的生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卫的能力,3艘船都配有武器,100名移民装备了不少长矛、剑和火绳枪,还有加农炮。

殖民地开拓阶段,北美民兵在与印第安人持续不断的小冲突中组织并武装了起来。偏远分散的移民点根本无可能指望来自英帝国军事援助的保护,殖民地民兵确保了早期殖民地的生存。

1636年12月13日,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授权建立起北美第一批民兵团,来自15个镇的1500名民兵被编进按地域划分的三个团,每个团由一名上校进行指挥,并有领取工资的全职职业教官负责维持单位日常运转,3个团下属各连军官由选举产生,这3个团成为后世美国军队的基础,今天美军麻省国民警卫队还有部队的血统能追溯到这三个民兵团。

北美十三殖民地民兵基本都是义务兵役,民兵们自带武装,由殖民地议会而不是总督管理民兵,军官大都由民兵们选举产生。各地民兵质量参差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