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附中初中部怎么进

一、政策依据

笔者主要参考《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黑教规〔2020〕1号)(以下简称《方案》)、《哈工大附中关于2022年哈工大教职工子女报名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和《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三份文件。

二、《方案》规定四类优抚对象子女,可选择民办中小学

《方案》指出,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烈士、华侨等优抚对象子女选择民办中小学,享受与公办中小学同等入学政策。

那么“高层次人才”该如何定义呢?对高层次人才会给予什么样的子女入学保障呢?

笔者查阅了《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龙江所指的“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E五类人才。A类人才是指战略人才、B类是指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是指省部级拔尖人才、D类人才是指省部级骨干人才、E类人才是梯队储备人才。对于A类人才子女、第三代子女及B类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入学,省财政会按每名高层次人才子女不高于5万元标准给予接收学校就学补贴。

也就是说,对于战略人才的子女和第三代子女,国家级领军人才的子女,现役军人、烈士、华侨等优抚对象,可选择直升哈工大附中。

三、《方案》和《工作安排》明确,哈工大、哈工程教职工子女可直升哈工大附中

《方案》规定,对于高校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附属学校,高校教职工子女可采取直升方式入学。显然,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子女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子女满足这一条件。

同时哈工大的《工作安排》明确,直升的审核标准为哈工大事业编制教职工,且隔代或旁系亲属的子女不享受直升政策。《工作安排》还明确,不允许跨校区入学,也就是哈工大教职工子女须入学哈工大附中工大校区。由此推论,哈工程教职工子女须入学哈工大附中工程校区。如果学生监护人为哈工大、哈工程双职工,只能在哈工大附中的两个校区任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