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为几个月

学生处分决定做出后,在公布之前,德育处要指定专人和受处分学生谈话,做好其思想工作,并履行签字手续和谈话记录制度。

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为6个月。

留校察看指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违反法律法规给予的一种处分,一般是半年期限。其严重程度仅次于“开除学籍”,并会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学生可以在留校察看期满之前写出申请解除留校察看,申请取消。

相关规定

对违纪学生,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通报批评对每个学生(本科生阶段或研究生阶段)只能使用1次,超过1次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学校的纪律处分分为下列五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