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教育局电话

罗湖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5-22185742,传真号码:0755-22185697,邮编:518020

办公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11楼1108。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具体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指导、协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三)指导区属学校(含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指导、协调区属学校(含幼儿园)设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组织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四)负责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制定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五)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指导区属公办学校(含公办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属公办学校(含公办幼儿园)行政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拟订教育领域人才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市、区重大人才工程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指导区属学校(含幼儿园)德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科普、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七)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和审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区属学校(含幼儿园)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统筹区属公办学校(含公办幼儿园)物料采购管理工作。

(八)承担指导监督区属学校(含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区属学校(含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承担区教育系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有关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九)规划、指导和协调区教育系统的教学研究、课程改革、质量监测、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的引进及日常管理。

(十)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对政府推进的教育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向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在教育系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教育实践。组织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营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配合建立长效常态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区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