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异地高考随迁子女报名条件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随迁子女异地高考随迁子女在浙江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报名需要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有浙江省户籍。第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第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浙江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2021浙江异地高考报名政策》 第二条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