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岛浪速的历史影响
京师警务学堂
1901年,八国联军尚未完全撤出北京,清廷即委派全权大臣庆亲王奕劻与川岛浪速联系,筹划中国警察教育。1901年8月14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一日) ,清政府与川岛签订合同,聘川岛为监督(相当于校长) ,合同规定,“大清国政府拟日后办理警务事宜,是以在北京设立警务学堂,并选派学生十名赴日本学习警务。聘请大日本川岛为监督办理学堂一切事宜,并日后带领学生赴日本学习。约定每月薪俸四百元。以三年为期,期满后留用与否,彼时再议。所有学堂内聘用日本教师若干名,支付一切经费,均归川岛一手经理。学堂经费每月约两千五百元,日本教师约八名,月俸每月***两千元,学生以五百名以下为定额。京师警务学堂随即开办。次年制定的《警务学堂章程》把七月一日作为学堂的“成立纪念日”。
1904年8月,川岛与清政府原定为期三年的办理警务学堂合同即将期满,是否续聘提上日程,6月日本驻华公使向陶大均提出此事,陶向负责工巡局事务大臣那桐作了汇报。6月14日那桐致函川岛,对川岛承办三年的警务工作给予很高的评价,同时希望川岛继续接办,“查合同内本有期满再议之语,拟请贵监督再行接办两年,俾臻完备。在贵监督乐育为怀,夙倡维持东亚之论,亦当不愿漠然置之也”,并约定“如承许可,即希见覆。并以此函作定,不再续立合同,一俟二年期满后彼时斟酌情形再议。” 6月17日,川岛迅速复函表示愿意继续主持警务学堂的工作。
1906年,续办两年的警务学堂再度期满。清政府此时警政建设已具规模,有意也有能力独自办理,于是接管了京师警务学堂,改名为高等警务学堂。作为近代中国警察教育起源的京师警务学堂终结了,但它的办学模式、所培养的最早的警务人才,对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建设有一定的影响。“
建设方案
川岛在操办警务学堂过程中,与清廷警政要员庆亲王奕劻、毓朗、善耆等人建立了密切联系,1902年清廷派毓朗、陆宗舆赴日本“访询工巡事宜”,川岛随同前往。此外还经常向清政府提出警政方面的建议和设想,其中最为著名的为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上庆亲王奕劻书,比较系统地阐述了自己对中国警政建设所应遵循的基本方针的认识。
“上庆亲王书”的主要内容:(一)论述中国建立警察制度的重要性;(二)提出警察组织、权限、人事等方面的建议。
对清末警政影响
(一)建议警政体制完整,权限明晰;
(二)开创中国警务教育先河,参与管理;
(三)发挥警察教育在警政建设中的先导作用;
(四)为近代警政建设培养了最早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