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主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法律分析:初创企业: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扶持条件:①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36个月以内;②正常经营,无经营异常或被相关部门列为经营异常名录;③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④由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按照下列规定提出创业补贴的申请:1、场租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2、初创企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3、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年度申请。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提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应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 一、补贴对象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三)登记失业人员;(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五)随军家属;(六)残疾人。 二、补贴项目 (一)创业场租补贴;(二)初创企业补贴;(三)社会保险补贴;(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五)优秀创业项目自助。